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交付使用 - 地产开发 - 邵东知名律师事务所
有问题我们帮您!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法律咨询热线:
0739-2711972
首页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专业团队
专职律师
业务范围
房产纠纷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私人律师
债权债务
调解谈判
新闻中心
刑事动态
保障性住房
交通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地产开发
合同知识
刑事法规
律所最新动态
招贤纳士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产开发
新闻中心
刑事动态
保障性住房
交通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地产开发
合同知识
刑事法规
律所最新动态
在什么情况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以交付使用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16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完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房等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团队
|
业务范围
|
新闻中心
|
加盟团队
|
在线咨询
|
联系方式
|
相册影集
|
网站管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东县金辉路1号维也纳智好酒店六楼 联系电话:0739-2711972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