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未续签问题 - 合同知识 - 邵东知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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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8月7日
劳动合同,订立,劳动者,用人,期限,固定  合同到期未续签问题
  你好!我是去年11月14日签了一年合同,现在已经到期了,可公司未提出续签,且现在我也没有有薪年假,还有星期六只给我们半天算加班,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解答:
  你应明确提出签约意向,并就合同内容进行约定。如果满一年仍不签视为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