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 合同知识 - 邵东知名律师事务所
有问题我们帮您!
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法律咨询热线:
0739-2711972
首页
关于我们
机构简介
专业团队
专职律师
业务范围
房产纠纷
海关商检
工商税务
私人律师
债权债务
调解谈判
新闻中心
刑事动态
保障性住房
交通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地产开发
合同知识
刑事法规
律所最新动态
招贤纳士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同知识
新闻中心
刑事动态
保障性住房
交通知识
经济犯罪法规
地产开发
合同知识
刑事法规
律所最新动态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可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长期不在岗的富余劳动人员并没有与用人单位脱离劳动关系,它还是属于用人单位的编制,只是由于各种原因而在家待岗而已。公司应当与这些长期不在岗的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人的劳动合同可以与在岗工人的劳动合同条款有所差异,如可以另签一份《待岗协议》。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业团队
|
业务范围
|
新闻中心
|
加盟团队
|
在线咨询
|
联系方式
|
相册影集
|
网站管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东县金辉路1号维也纳智好酒店六楼 联系电话:0739-2711972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湖南白泉律师事务所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